海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艺术、体育特色教育体系,推动学校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我校2012年秋季初一招收部分艺术、体育特长生。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指标:
海南实验中学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总指标为46人,具体项目和人数如下:
1、艺术特长生38人。其中:(1)舞蹈14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8人,不招霹雳舞、街舞);(2)声乐2人;(3)民乐3人(从古筝、竹笛、二胡、扬琴、琵琶中择优录取);(4)西洋管乐3人(从小号、圆号、长笛、长号、双簧管中择优录取);(5)弦乐4人(小提琴2人,中提琴1人,大提琴1人);(6)钢琴2人;(7)美术7人;(8)书法3人。
2、体育特长生8人。其中:(1)田径3人;(2)健美操5人。
特别提醒:文体特长每位考生限报1项。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省招收201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2012年小学应届毕业,综合素质优秀,特长显著,同时满足相应项目的要求,详见《海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附件1)。
四、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1-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海南实验中学教务处(初中部教学综合楼一楼)。报名时须填写《海
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手册;②相关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一寸近期彩照2张。凡发现提供的材料有虚假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考试时间:2012年5月5日(周六)。今年不设初试和复试,只进行一次术科考试。
六、录取办法:
1、艺术、体育特长生按各类项招生指标数的1:1.5比例确定特长生入围人数。
2、入围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各市、县小学毕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特长生小学毕业水平测试成绩须符合《海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所规定的要求方可录取。录取时按特长项目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内容、方法和录取补充说明详见《海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有关事项和录取补充说明》(附件2)。
七、联系电话:(0898)31362011,31362013(教务处)。
想进一步了解详情,请登录海南中学校园网站:www.haizhong.cn
附件1
海南实验中学
2012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
艺术、体育特长生除了符合《海南实验中学2012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以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艺术特长生
(一)舞蹈:不招霹雳舞、街舞、拉丁舞。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3、身高要求:男生150cm(含)以上;女生150cm(含)以上。
(二)声乐:不招通俗唱法。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具有县级(含)以上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比赛独唱获奖证书。
3、身高要求:男生150cm(含)以上;女生150cm(含)以上。
(三)钢琴、小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九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四)古筝: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八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五)大提琴: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省级文体、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赛事独奏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持有五级(含)以上的业余考级证书。
(六)其他乐器项目:
1、相貌端庄,无身体缺陷。
2、提供本人是校级艺术队伍骨干力量及具有丰富的舞台演出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七)美术:
1、提供本人是校级美术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书法:
1、提供本人是校级书法小组的骨干力量及具有承担校内外相关宣传工作的丰富经验的校级证明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本人近期软笔书法(临摹、创作)作品原件各一份及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经查实单位证明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相符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
(一)健美操:
1、报考健美操项目的考生须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上无明显疤痕,
2、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二)田径:
1、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原则上是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个别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由教练推荐并获省级比赛前三名者)。
2、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3、运动成绩:
(1)在小学五、六年级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获前六名或参加由文体部门组织的省级比赛获前三名;
(2)在小学五、六年级参加由市、县教育或文体部门组织的市、县级比赛获前二名。
备注:1、声乐、舞蹈、器乐获得教育厅举办的比赛独唱、独奏、独舞类第一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附件2
海南实验中学
2012年秋季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术科面试有关事项和录取补充说明
一、术科考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二、术科考试地点:
艺术类在海南中学艺术活动中心,健美操在海南中学中体育馆,田径在海南中学运动场。
三、考试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艺术类
1、美术——素描静物写生(8开纸,90分钟),色彩静物写生(8开纸,90分钟)。纸张均由考场发给,其他用具自带;素描考试只限铅笔绘画。
2、书法——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二部分共120分钟,宣纸由考场发给,笔墨自带。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曲目,可带手风琴伴奏人员(限1人)或卡带伴奏。钢琴、CD机由我校提供,其他伴奏乐器自带。同时加试视唱。
4、器乐——演奏一首自选曲目(不带伴奏),钢琴由我校提供,其他乐器自备。同时加试视奏。
5、舞蹈——身长比例、基训、软开度、模仿、个人技巧(每一类做2-3个)、舞蹈剧目表演(三分钟内)。
注:(1)考生凭准考证抽签按序号进考场,不准试琴、不能有解说词。(2)声乐、器乐类考生交本人参加面试的自选曲目乐谱复印一份。(3)主考评委有权要求考生演奏(演唱)所提交作品中的某一乐段。(4)舞蹈类考生一律穿体操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所有的节目表演带自行倒好。
(二)体育类
1、健美操:
考试内容:(1)弹跳、立定跳远。(2)身材:①身高、②形象和比例、③腿的长度。(3)专项素质:①俯卧撑、②腹肌、③肩的软度、④胯的开度。(4)专项:自我展示1分钟以上。
2、田径:
考试内容:(1)专项(自选)80分;(2)素质:①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投掷类)10分;②立定跳远(跑、跳、跨类)10分;③十秒钟高抬腿5分;④身高5分。
四、录取补充说明
1、生源质量不佳的项目,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可适当减少招生指标。
2、民乐、西洋管乐项目:若因紧缺优先项目中个别项目生源条件不佳,可在备选项目中考虑取录。
五、入围名单将于5月13日前公布并通知到本人。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